各单位:
为提高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包管仪器设备可连续生长,推进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治理,凭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进一步增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6〕34号)、《鸿运国际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治理步伐(试行)》(北工商校发〔2024〕21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规模征集纳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校级平台治理的仪器设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规模
1.目前仪器状态良好、通用性强,可用机时能够满足校内外共享的仪器设备。
2.单价40万以上设备优先考虑,40万以下若切合共享条件也可酌情考虑。
二、征集程序
1.个人申请。请校内有意将所卖力的仪器设备纳入学校治理的教师,填写《申请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的设备汇总表》报所在单位批准。
2.单位上报。各单位收到本单位教师的申请后,经单位汇总并批准同意后,以单位集中上报的方法报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
3.学校论证。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仪器设备进行论证,论证通事后将相关仪器设备纳入校级平台治理。关于经校内外专家论证通事后纳入校级平台治理的仪器设备,学校将邀请原相关设备卖力教师进行技术指导事情,并对原所属机组的教学科研测试予以优惠。
三、征集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24日17:00前将《申请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的设备汇总表》签字盖章后(见附件)报送至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综合楼214-2办公室)。
联系人:于洋
联系电话:13641287432
邮箱:dyzx@pub.btbu.edu.cn
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申请纳入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中心的设备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