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划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连续增强作风建设,进一步精简集会、革新会风,提高集会实效,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种种集会安排要求通知如下:
1.集会规模界定。本通知所指的集会为:决策安排转达类、事情安排安排类、跨部分议事协调类集会,不包括上级要求召开的集会、学院教学学术研讨及师生座谈会、校领导分担领域内部事情集会、学校紧急集会以及破解学校生长痛点难点问题的专题研讨会。
2.总体排会原则。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校各专门委员会集会、学校层面跨部分的全校性集会、学校层面的培训类集会、学院层面的全院大会,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二召开。校领导召集的跨部分集会,原则上安排在每周周二召开。学校办公室增强集会统筹,事情内容和参会人员有交叉的差别集会应合并召开。周二学校安排的事情,二级单位原则上在当天进行转达安排。
3.精简集会要求。校内各单位要凭据事情需要安排集会,严格清理、切实减少种种集会运动,提倡合并开会,开短会,力戒空话、套话,坚决避免同一事项议而不决、重复开会。凡已确定召开时间的集会,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作临时调解。集会召开前,集会召集部分要与参会部分一对一相同,充分酝酿上会事项,把协调事情前置。集会召开时,与会部分不平常安排事情和讨论细节内容,提高集会效率。
4.立异集会形式。能以电文等方法安排的事情,不再另行召开集会。勉励召开线上视频集会,但要避免“云上”形式主义。勉励召开现场会,把集会开到一线。
5.控制集会时长和规模。校领导召集分担业务或联系单位组织的集会运动,原则上控制在1小时以内。二级单位层面的集会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严格控制集会规模,能缩小规模召开的集会不随意扩大规模,严格控制与会人员数量。
6.强化督办落实。学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通知精神,精简集会数量,切实革新会风,以良好的会风营造做事创业气氛。学校将增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会风问题突出,群众反应强烈的单位问责,并将革新会风纳入干部考核和巡察规模。
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综合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