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分:
为做好2010年度学校政工职评事情,凭据北京市思想政治事情专业职务评定事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市政工职评事情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政工职评事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一)严格掌握参评规模。2009年12月31日以前治理离退休手续和2010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加入2010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现岗位为非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一律不得参评。参评人员的学历和履职年限盘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1日。
(二)申报或晋升高、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划定学历划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不具备划定学历的人员,一般不得申报相应层次的政工专业职务。
(三)晋升政工专业职务,应按履职年限的划定逐级申报,一般不得越级申报。已往从未获得专业职务的人员应从初级专业职务开始申报。学历和专业年限已抵达高级政工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政工师,待履职年限期满后,再申报高级政工师。
(四)不具备划定学历或履职年限不敷,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申报或晋升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必须凭据破格申报的划定掌握。由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凭据破格条件严格审查,提前报上级审批。
(五)196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加入盘算机考试;1978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加入事情,申报政工职务的人员,须加入外语考试;申报学历为非思想政治事情专业的人员,须加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组织的思想政治事情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及格后,取得申报资格。
政工专业具体为:思想政治教育、党政干部基础、政治理论、政治教育专业。除此之外的均属非政工专业。
(六)申报或晋升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应完成划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凡未加入由市政工职评办公室集中统一组织的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的,当年不得申报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
(七)凡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均应按要求加入相应级别的考试、评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申报中级政工专业职务的履职年限由原先的三年以上改为两年以上;凡申报学历或履职年限未抵达划定要求的申报人员,均需凭据破格申报的有关划定申报。
二、具体事情安排
(一)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由自己提出申请,填写《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于2010年5月13日前交组织部。
(二)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通事后,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质料(申报质料目录见附件,其中复印件需同时交原件),于2010年5月17日前将申报质料交组织部。
申报中、高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需提交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篇为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而撰写的思想政治事情方面的答辩说文(3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带答辩说文封面),以及担当现专业职务以来自己已正式宣布的在思想政治事情方面的代表作品(中级为一至二篇,高级为二至三篇)。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分要高度重视政工职评事情,实时通知有关人员,认真做好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和考核推荐事情。
附件:1. 鸿运国际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
2. 申报表及答辩说文封面
党委组织部
二○一○年五月六日